我县52个湖泊有了“专职保姆”。记者昨天从县治水办获悉,目前全县共设立县镇两级“湖长”52名,覆盖全县52个湖泊,全面推广湖泊“湖长制”。
在西塘镇北祥符荡西岸,记者看到一块嘉善县“县级湖长”公示牌,一圈红线勾勒出北祥符荡1.7平方公里的范围,整治目标为湖荡水质达到三类水。公示牌还公布着“县级湖长”“镇级湖长”的基本信息及“湖长”职责。
据了解,“湖长”主要负责协调和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制订责任水域治理和保护方案,协调和督促解决方案落实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制订本级治水工作部门责任清单,推动建立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处理和解决责任水域出现的问题,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按照“湖长制”设置要求,我县已设立“县级湖长”28名、“镇级湖长”24名。每个湖泊都设立了“湖长”公示牌,公布“湖长”信息,建立“一湖一档”,制订“一湖一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