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父亲留下的遗物中,有一份纸质泛黄、但保存完好的《中共临时党员证》,发证日期为1947年4月1日,发证机关是华东野战军政治部。持证人二师六团一营三连连长刘文涛,发证至今已有71年。
这个临时党员证不是证明你是临时党员,而是党员负伤后在治伤期间凭此证在后方医院过临时组织生活,否则均不能生效。也就是说,伤愈出院后无其他用处。但父亲一直到2010年过世都一直珍藏着这份临时党员证,而且是与军功章放在一起,我想他想留住的绝不只是一份早已作废的临时党员证,而是想留住他激情燃烧的青春岁月;留住战争的硝烟味儿和他曾经抛头颅洒热血的浴血疆场的情景。
父亲于1940年8月加入新四军,至解放战争结束,他共负过两次伤,一次是七灶河伏击日伪军汽船,时间应该是1944年5月;另一次是在鲁南战役中,他左胸中弹,子弹从后肩胛骨穿出,重伤,当时大雨滂沱,差点送命。
从时间上推算,这份临时党员证应该是第二次负伤后在后方医院治伤时使用的。此证为折页式,共6页,扉页上印有鲜红的党旗,第二页是“使用规定”,第三页为持证人信息,第四页是《战时党员守则》,共12条,这些守则在现在人看来可能觉得有点夸张,但在战时,它确实每个党员必须遵守的。这12条守则分别是:1.进攻在前退却在后;2.重伤不哭轻伤不下火线;3.鼓励作战勇气,提高胜利信心;4.英勇顽强为人民立功;5.服从命令,完成战斗任务;6.帮助指挥员掌握部队;7.帮助新战士的战斗动作;8.提高警惕,制裁投敌分子;9.加强爱民观念,遵守群众纪律;10.不发洋财,严守战场纪律;11.优待俘虏,不搜俘虏腰包;12.胜利不骄傲,失利不灰心。第5页竖版写着“全心全意为人民解放事业而战斗”,封底是五星、镰刀、斧头。
这份临时党员证的编号是B15580,这个编号代表什么我无从考证,但它给我很多想象,最能说服自己的是,在这场大战中,也许父亲是第15580个送到后方医院的伤员。
父亲生前曾给我说起过他养伤期间的一个小故事。他说当时后方医院之简陋是现在人不能想象的,只有几间简陋的平房或草房,伤员分散住在老百姓家里。记得他说那次疗伤是在山东,他住在一位大娘家里。有一天大娘腰间系上一只布袋,拿着铁鎝去翻地,一边翻一边弯腰捡起一种小手指粗细的软体虫子。一爿地翻完了,大娘腰间的布袋里装满了虫子。然后大娘用一根筷子捅进虫体,麻利地将虫子一个个里外翻个儿。父亲说他看着大娘做,虫体里翻出来除了油没别的。洗过后,大娘将虫体剁碎包饺子给父亲吃。父亲说:这是他这辈子吃过的最鲜美的饺子。母亲是学医的,在听了父亲叙述后发表“高见”说:这虫子营养好,是含脂量极低的高蛋白。我至今也弄不明白这究竟是什么虫子,猜想会不会是我们这边的地老虎?父亲那时曾说可能是蝗虫的幼虫。听这故事的时候,我也就十几岁。岁月流逝,几十年过去了,好多事情忘却了,但这个故事却深印脑海,大概是好奇虫子也能吃的缘故吧,再加上父亲描述得鲜美!
在纪念建党97周年的时候,重新翻看父亲留下的《中共临时党员证》,抚摸之,泪盈眶。我觉得这泛黄的薄纸片是父亲留给我的一台放映机,每每望之,父亲的战斗史、亲情故事、战友情结和戎装照总会在我眼前轮番播放。
这份临时党员证的编号是B15580,说明当时发给负伤党员的数量不少,但历经70多年,我想它如今存世的应该少之又少,也许是绝无仅有,原本想待有机会捐给新四军纪念馆,但后来一想,1947年新四军番号已经取消了,要捐也该捐给华野的纪念馆才对,但不知华野有没有纪念馆,暂且留着吧,想父亲的时候,让它充分发挥“放映机”的作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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