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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延伸惠民服务 助推“最多跑一次”
 2018年07月27日 09:20:50 嘉善新闻网
  

  去婚姻登记处登记时,常常会有新人因忘了准备好照片,就近找一家拍照单位拍摄。由于时间仓促,常常会碰到价格偏高,拍摄效果不理想的情况,让登记的甜蜜心情大打折扣。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婚姻登记管理和服务工作,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实现婚姻登记延伸服务惠民、便民,助推我县“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近日,我县婚姻登记处开展了证件照拍摄服务单位公开招募工作。这也是县婚姻登记处首次采用竞争性公开招募的方法,引入证件照拍摄服务协作单位。经公开细致严谨评审,嘉善爱尼摄影工作室最终从7家单位中脱颖而出,经公示无异议后,成为县婚姻登记处证件照拍摄服务协作单位,并与县婚姻登记处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一年。

  本次招募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共有8家单位报名参与,实际参加招募单位7家,1家单位弃权。按照规则,各报名单位通过抽签方式确定竞演顺序,依次向评审组介绍服务设想方案。最后由5位评审从工商注册情况、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情况、证件照拍摄经验、经营服务及信誉度情况、入驻后的服务设想、证件照定价等六个方面进行了综合打分,择优录取。“我们进行层层筛选把关,就是希望为婚姻当事人提供一家定价、服务、拍摄经验俱佳的拍摄单位,让婚姻当事人享受到良好的服务体验。”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陈建国这样说道。

  陈建国介绍,今后,县婚姻登记处将在楼下开辟出一处约16平方米的办公室专门作为拍摄单位拍摄场所,将对拍摄单位进行公益补助,免其租金,并承担水电费用,共计约1.2万元。但同样也对拍摄单位提出了要求,拍摄单位必须在今后的日常经营活动将这笔补助中以优惠的形式返补给每一位婚姻当事人,该要求也以条款的形式落实到了服务协议中。

  另外,县婚姻登记处还对拍摄单位进行了进一步的约束管理,如要求拍摄单位提供的婚姻登记证件照拍摄服务必须以服务对象自愿为原则,服务项目和价格必须公开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同类市场价格,价格确定后不得擅自提价;拍摄单位不得诱导或强制婚姻当事人接受其他服务并收取费用,服务过程中,不得泄露婚姻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协议的签订,有利于提高群众满意率,从而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如拍摄单位因自身不当或行为不规范等原因被婚姻当事人举报或投诉,情况属实的,县婚姻登记处将解除其服务资格。

  婚姻登记处虽是小窗口,但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和谐。记者了解到,婚姻登记处已实现与县档案馆数据互联互通,开展了历史婚姻数据核对工作,共同助推“最多跑一次”工作。

  来源 《嘉兴日报》嘉善版   记者 郁丽芳 编辑 章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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