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下午,副县长陆春浩带领县府办、县安监局、县经信局、县消防大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西塘镇相关负责人,对富鼎电子科技(嘉善)有限公司和浙江嘉善黄酒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了“三场所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督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在富鼎电子科技(嘉善)有限公司,检查组一行走进生产环节涉及产生可燃爆金属粉尘的车间,详细查看生产流程、消防设施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等,随后,又在企业场地上查看了一辆正在装载镁粉的危化品运输车,并向驾驶员详细了解其对粉尘作业安全知识熟悉情况。现场,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专家提出,企业应设置合规的粉尘存放场所和特定的装载区,明示装载操作流程,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设备等。“没有安全一切归零。”陆春浩叮嘱企业负责人,要抓作业和仓储管理,做到可燃爆金属粉尘日产日清;要抓工艺提升,寻找可燃爆金属粉尘有效的就地处理方式;要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每道环节必须责任到人,坚决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负责。
在浙江嘉善黄酒股份有限公司的冰机房,检查组对液氨使用环境、地面安全防护、应急设施配备、消防通风状况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并详细询问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当了解到企业将对冰机房进行改造时,陆春浩强调,改造前,企业一定要请有资质的机构量身制定专业改造方案,同时确保改造过程中安全无事故。如有可能,要加快实施彻底的技术改造,争取制冷环节不再使用液氨,彻底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