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平稳,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消除事故隐患,日前,我县全面加强全县燃油(气)锅炉安全工作。
前不久,县质监局联合各镇(街道)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燃油(气)锅炉安全隐患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在用燃油(气)锅炉未经检验合格、未经使用登记以及无证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未经检验合格的锅炉一律责令停止使用并实施查封措施。
此外,下一步,各镇(街道)将督促辖区内燃油(气)锅炉使用单位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重点落实“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要求(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设备有证使用、人员有证操作、设备依法检验、制订应急预案)。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各镇(街道)还将组织开展燃油(气)锅炉使用单位安全隐患排查,督促企业将各类安全隐患整改到位,确保辖区内燃油(气)锅炉使用登记、检验合格以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切实保障辖区内锅炉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