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县委书记许晴主持召开县委十四届34次常委会议,专题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县领导徐鸣阳、郑明、陈天荣等参加会议。
作为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第一部党内法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于今年4月8日起试行,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考核考察、表彰奖励、责任追究作出了明确规定,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的具体化、制度化。
许晴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去管谁负责的要求,进行职责分工,切实消除监管盲区。要注重隐患排查,全覆盖走访检查,建立企业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健全完善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治、监督、销号等各项制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特别是针对容易发生较大隐患事故的行业、领域、场所、岗位、环节,分类建立台账,做到数据、记录、档案均可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隐患严重,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停产或停业整改,确保万无一失。要深化数字政府建设,整合资源,全力推广智慧用电、智慧交通、智慧消防、智慧园区等智慧安防建设,使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可控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