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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50.57元=消费51元?顾客有点懵
 2018年09月07日 16:40:49 嘉善新闻网
  

  一般去菜场买菜,比方说花了三十元三毛,很多老板都会说,给三十元吧,三毛钱不收了;如果花了三十元六毛,有的老板就会便宜个一毛钱,收三十块五毛,讲起来总是让利给顾客的。但是,要是你花了五十元五毛七分,商家要收你五十一元,心里是什么感受呢?近日,市民何女士就在一家商场的餐饮店遇到了这样的事情。

  何女士说,9月4日晚上,她和丈夫到县城一家商场里的餐饮店吃麻辣烫,点了菜付了钱就在座位上等餐。闲着无聊,就看了一眼收银小票,看到上面金额写了50.57元,实收51元,上面一个金额写得很奇怪,“抹零-0.43元”,一般来说,抹零是把后面的分、角抹掉不收,现在是四舍五入,50.57元变成了51元。刚好服务员过来,就问了一下,对方说系统就这样收的,她也不是很清楚,何女士又问了边上三个顾客,也说每个人多收了3毛钱。

  何女士说,虽然是多收了几毛钱的事儿,但商家这样操作,作为消费者心里是不舒服的。

  对于这样的抹零方式,店家又作何解释呢?餐饮店负责人表示,他们的收银系统是总公司统一配置的,抹零确实是按照“四舍五入”来操作的。比如收银系统显示,麻辣烫食材称重出来是13.16元,后面的“实收”金额直接就是13.00元,面向顾客的消费提示屏上,也是直接显示“13.00”元。对于像何女士一样被“反向抹零”的情况,这位负责人说,其实,他们店家也是吃亏的,抹零对他们来说,主要是收钱方便,不用找零。之前没有消费者向他们反映过这个问题,这个品牌的餐饮店在嘉善总共有四家加盟店,都是用同一个收银系统的,既然现在有消费者提出了异议,她也会上报。

  之后,记者也咨询了县消保委,得到的答复是:多从消费者那里收钱肯定是不合理的。“四舍”是可以的,作为店家自愿,这个零钱不要了,但是“五入”,如果多收钱,还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肯定是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餐饮店负责人表示,会按实际消费金额收费,给何女士退还多收的零钱。

  来源 嘉善广播电视台   记者 李承香 袁震 编辑 章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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