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嘉善惠台政策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关于加强善台交流合作促进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于8月30日起正式实施,《若干意见》共涉及4个方面50条惠台政策,将切实为台湾同胞在嘉善投资、创业、工作、生活提供同等待遇,促进台资企业创新转型融合发展,打造高质量台资集聚地。
《若干意见》涵盖产业、财税、用地、金融、就业、教育、文化、医疗等多个领域,共4个方面50条具体措施,其中涉及经贸投资措施18条,创新创业措施9条,工作生活同等待遇措施16条,台企台胞服务措施7条,由全县21个相关部门结合嘉善实际,群策群力研究制定。力度之大、范围之广、涉及部门之多,前所未有,相关措施将帮助台资企业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加快转型升级,拓展内需市场,获得更多商机,实现更大发展。将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更多便利,创造更好条件。
嘉善作为全国第三大台商投资最集聚的县域之一,目前全县共有台资企业500多家,主要涉及木业家具、机械装备、电子信息等产业。合同利用台资超45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近30亿美元。其中,规上台企已达到100家。规上产值占全县规上产值的1/4;外贸出口占全县外资企业出口总额的近1/2;税收贡献占所有外资企业的近1/2。台资已成为我县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我县台资企业大部分以中小型传统企业为主,产业链处在研发、营销“两端在外”的中低端生产加工环节,科技创新不足、亩均人均效益不高等问题突出,亟需大力推进台资企业创新转型。《若干意见》充分考虑到了这一点,在创业辅导、创业平台、融资支持等方面出台了9条创业创新扶持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若干意见》第14条明确了支持台资参与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
今后,符合条件的台资农业企业同等享受农机购置补贴、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等农业支持政策。支持台资企业申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品牌农业企业,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标志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