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家被亲戚住着,却不愿意搬出来,告到法院,法院也判决了,要求亲戚一家归还房屋,但亲戚就是不肯搬,怎么办?今天上午,县人民法院的执法人员来到县城小东门新村,对这样一起拒不履行判决的借用合同纠纷案进行了强制腾退。
在此次强制腾退中,县法院派出了14名工作人员,在社区人员见证下,对室内物品进行清点、录像并监督仓储公司搬运。
那么,这处房子到底为什么要强制腾退呢?县法院工作人员介绍,2014年1月,原告吴某从母亲那里继承了这处房产,房屋登记所有人也变更为原告。但是,在早前的2009年,吴某的母亲住进了县老年公寓,两名被告陆某和阮某,以女儿到县城读书需要为由,借用了他们的姑姑,也就是原告吴某母亲的这处住房,并一直居住至今。
2014年9月,吴某和陆某、阮某协商,对于母亲留下来的这套房子,要么由他们购买,要么就搬出去,但陆某和阮某既不愿意购买房子,也不愿意支付租金,还不愿意搬出去,后来,吴某在2015年4月向县法院起诉,要求陆某和阮某归还房屋。
记者了解到,吴某的母亲是在2013年去世的,被告陆某和阮某认为,他们在姑姑住进老年公寓后,经常去看望照顾她,而且他们称,姑姑生前曾说过要把房屋给他们,所以才不愿意让出这套房子。
据介绍,今年1至8月份,已有129套房产通过县法院执行后进入强制拍卖,其中有43套房产由县法院启动了强制腾退程序,39套房产的占有或使用人在责令期限内配合执行主动腾退,4处房产最终由县法院委托第三方实施强制搬离措施得以腾空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