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经常听到或看到“老赖”这个词,“老赖”用专业的话来说,就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比如说,欠了钱就是不还的人,现在“老赖”很多,这也从某种程度反映出法院执行难的现状,尽管如此,县法院的执法人员还是一直在执行的路上。
这天,县法院执行实施科科长徐本一和两名执行民警来到西塘镇塘东街一处公租房,这里的租赁合同早已期满,法院也进行过民事调解,被告同意在今年3月10日前将涉案房屋腾退归还给原告——西塘镇房管所,但被告的母亲浦女士一直不愿搬走。
其实,除了这处公租房,浦女士的儿子胡先生还租了马路对面的一处公房,因为母亲住的房子,西塘房管所要收回做消防用房,所以他也很配合,让母亲搬到自己家一起住,原本母亲已经把一些包裹搬过来了,但因为嫌壁橱里放了一些东西,又不高兴了。
依照相关程序,执行民警张贴了一份法院《通知》,限期让被告及关联人腾退出这处住所,逾期不履行,法院将强制腾退。
徐本一说,在执行条线干久了,各种五花八门的执行难情况都会遇到,像这次的租赁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他们上门做调解工作已经不下五六次了。这执行工作耗时耗力,没日没夜,有时候半夜接到线索,得知“老赖”的行踪,就得马上出动;有时候,“老赖”赖着拒不履行义务,申请人多次来找他们要说法,甚至问他们为什么不把对方抓起来关进去,这时,他们还得耐心地跟申请人解释。
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据统计,2016年至今,县法院共办结9196个案件,到位执行款18.02亿元。徐本一说,“基本解决执行难”不仅是目标,更是新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