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罗星街道创新载体,多管齐下,切实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利”监督制约,把全面从严治党触角延伸到最基层,着力推进“清廉村居”建设。 罗星街道选举产生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实现了村(居)民自主“管人、管财、管事”的社会管理模式,每月定期对社区资金使用、工程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深化街道纪检工作“十清单”和村(居)务监督“十清单”,列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信访办案、案件处理等十大工作重点,把村(居)民最关心的决策程序、“党务、村务、财务”三务公开、工程建设等十项内容作为监督重点,明确具体措施,使监督事项清晰明了,更好发挥纪检组织联动作用。把村级2+5规范化制度建设落实作为风险防控有效手段,建立健全村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组织建设监督制度和“两委”班子联席会议,党员议事会制度,党员干部、居民代表联户,重大事项决策“五议两公开”,公章管理制度,扎紧制度笼子,制约微权利,杜绝微腐败。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截至目前,各村(社区)主动报告工程项目、标准厂房租赁、外出学习等重大集体事项9项,个人事项3项,对报告事项街道纪委均做好事前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