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县委书记许晴主持召开县委十四届39次常委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县领导徐鸣阳、郑明、何全根等参加会议。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既弘扬了“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又体现了基层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
许晴指出,学好《条例》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加强支部建设的重要意义。作为县委常委,一定要带头学习《条例》、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带头抓好所在机关、分管领域和联系单位的支部建设工作。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要求党员做到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首先做到。
许晴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加强《条例》培训,确保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学懂弄通。会后大家还要对《条例》原文进行深入研学;各党委(党组)要抓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工作,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培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抓好党支部工作、推动党支部建设的本领,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许晴强调,要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升示范点支部建设质量。要结合新一轮“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基层党建工作,制定提升支部建设质量的实施意见,细化不同领域支部建设的具体标准。同时,要加强对支部工作的巡察监督,把贯彻落实《条例》情况作为农村专项巡察和部门巡察的重要内容,确保抓支部建设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