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县完成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2018年第一批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共计1829.58万元,涉及惠民街道曙光村、陶庄镇汾湖村杨家圩两个工程,切实保障项目推进。
记者从县国土资源局了解到,目前全县已完成县、镇、村三级规划,9个主体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68个,其中56个已获县政府批准。14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已完成立项。
今年我县独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方案、项目)审评表》,设置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形态(业态)美化、一二三产融合等10项与乡村振兴息息相关的评价指标,并在项目审批上进行集成改革,规范文本框架、审评办法、精简立项材料,使审批材料从108项减少到了48项,提高了项目审批的效率,目前全县已按照“一次立项、同步审批”完成13个项目的立项报备入库,涉及区域面积48879亩。
自2017年率先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以来,我县以“一保四化”模式进行土地整治,即以保耕地为红线,通过结构优化、资源节化双轮驱动,实现产业美化、红利转化,有效破解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矛盾。目前,已探索出了大云镇“全域整治+全域旅游”、罗星街道“全域整治+海归创业”、干窑镇“全域整治+田园共同体”等多种模式,在具体项目上探索振兴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