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大云镇坚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开展各项督查工作,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利”监督制约。 一是工程招投标专项督查。联合镇财政所、镇招采办等组成专项督查组,在各村随机抽查两个项目,对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质量验收等各个环节及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合理使用、人员廉洁自律。二是村级资金专项督查。镇纪委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村级资金专项督查工作,围绕单据规范情况、村级财务公开情况、村级财务监管情况等,对全镇6个村2018年以来村级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督查。三是土地流转专项督查。2017年,大云镇被确定为省级整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镇纪委全力助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对全域整治涉及的征地拆迁、工程建设、专项补助等各方面工作进行专项督查。通过对涉及的四个村两委班子进行集体谈心谈话,督促其廉洁自律、保持危机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