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裤子“问题”惹风波
 2019年01月02日 16:11:48 嘉善新闻网
  

  市民陈女士前段时间买了一条裤子,在家放了20多天没穿,前几天拿出来穿了,结果才穿了没几次,裤裆这里破了。陈女士觉得裤子质量有问题,想问店家换,但店家觉得时间太久了不能换。 在位于县城健康路的这家服装店,营业员明确表示,按照他们行规,一般三天内可以进行退换,陈女士的裤子问题应该是穿的时间长造成磨损的,她们店卖出去的裤子很多,别人买去都没有这样的情况。

  陈女士告诉记者,她是这家服装店的老顾客,那天自己买了一条裤子、一件衣服、一条围巾,大概500多元钱,其中裤子200多元,当时,自己也是出于对这家店的信任,没有仔细检查。她不可能是自己穿坏了再来换的。 记者也见到了这家服装店的店长,她表示,已经过去这么长时间了,也不能说是裤子质量问题,考虑到陈女士是老顾客,她们愿意先拿去修理,如果穿两三天又坏了,直接拿过来换一条,这个款式已经没有了,只能换别的款式了。

  律师杭璐东介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要求店家退货,或者要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同时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应当负责退换,修理重做等责任。对这类消费纠纷,能不能退换的关键看是不是质量问题导致的,如果是质量问题,商家必须负责。但这个问题判断,需要请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一般生活中主要以双方协商为主,如果协商不成,消费者可以向消保委投诉,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来源 嘉善广播电视台   记 者 熊冰 沈宇阳 编辑 章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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