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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常态化查酒驾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2019年01月29日 09:08:49 嘉善新闻网
  

   “你好,查酒驾,请配合吹气。”近日晚上8时30分许,在县开发区长江路黄河路下穿沪昆铁路的隧道口,嘉善县交警大队里泽中队的交警正在常态化开展查酒驾的行动,这是他们近段时间以来的连续作战查酒驾行动。“我们中队,每天分成两个小队,随机抽取路段,常态化开展查酒驾。”里泽中队民警陆波介绍说。

  当天晚上,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查酒驾行动,没有查到酒驾者。但是据了解,我县的酒驾形势却不容乐观。特别是今年1月1日以来,在我县交警常态化查处酒驾的行动中,已经有65位驾驶员被查获,其中23位属于醉酒驾车。

  “1月份,不少公司都在举办年会,亲戚朋友之间也经常聚餐,饭桌上推杯换盏也是在所难免的,但是不少驾驶员在喝完酒之后,没有认识到酒后驾车的危害性,抱着侥幸心理开着车回家。”县交警大队法宣科民警杨雪峰说,元旦以来,我县交警一直持续开展“珍爱生命铁拳护航”交通安全大会战,常态化严肃查处酒驾行为,对酒驾行为“零容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杨雪峰告诉记者,这几年,我县交警部门开展了全方位的酒驾宣传警示教育,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深入人心,但仍有不少驾驶员心存侥幸,法制观念淡薄,对于交警的警示不以为然。数据统计显示,2018年,全县共查获酒驾756起,平均每天都能查获2起,酒驾的形势还相当严峻。

  在此,我县交警部门再次向广大驾驶员提醒,酒驾、醉驾的认定标准为:体内酒精含量达到20毫克/100毫升,属于酒驾;体内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驾。从人体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变化来看,正常人喝一杯200毫升的啤酒后,酒精浓度即可达到酒驾;如果喝了3两低度白酒或4瓶啤酒,或者4两红酒,酒精浓度可达醉驾标准。

  “当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人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就会下降,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也随之下降。”杨雪峰表示,随着新春佳节的临近,亲朋好友聚会喝酒的频率也将不断增加,春节期间,我县交警部门不放假,并将进一步加大酒驾的查处力度,开展全天候、全时段、全路段的查酒驾集中行动,严厉打击酒后驾车行为,让全县百姓过一个安宁、祥和的春节。

  来源 《嘉兴日报》嘉善版   记者 倪峥嵘 编辑 章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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