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嘉善新闻网  >  嘉善新闻  >  民生

出租的房子要不回 民警帮忙调解
 2019年02月11日 14:57:00 嘉善新闻网
  

  前一阵子,有位老人找到魏塘派出所中山警务室的民警戴菊芳,说是自己的房子租出去收不回来了,希望民警能帮忙调解。

  在魏塘派出所记者见到了民警戴菊芳,她告诉记者,1月28号,一位姓郑的老人来到警务室,说自己在硕士街梅花弄出租好几年的房子要不回来了,租客不肯搬走。

  记者从郑先生那里了解到,这事情当时是签了合同的,上面约定了的出租时间早就到期了,现在由于马上拆迁了,郑先生也免费让对方住着,现在让对方搬走也是合情合理的,但是合同找不到了。

  租客吴先生说,房子到期是在去年10月份,由于自己的房子还在装修,所以眼下还要继续住在这里。那么,郑先生为什么要急着让吴先生搬出去呢?郑先生说,春节里孙子从美国回来,他出生成长在这老房子里,现在想在这里拍些照,搞些活动。郑先生要把房子腾出来给孩子用,所以让吴先生赶紧搬走。吴先生认为,房东郑先生一开始答应让他住着,一下子又不让住了,他眼下也找不到合适的地方住。本来双方关系还算友好,平时也很客气,因为这事,关系闹僵了。

  一个还想住一段时间,一个不让住了,又都拿不出相关的合同。这时,民警戴菊芳的调解起了作用。戴菊芳联系了租客,做了很多思想工作,最后,吴先生同意三天内搬走。

  来源 嘉善广播电视台   记 者 秦欢 李靖  编辑 章永红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专稿,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

最嘉善微信、in嘉善APP,扫一扫!期待您的关注!
分享到:
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顾问 | 版权声明
中共嘉善县委宣传部主管 嘉善县广播电视台 嘉善县新闻信息中心联办
浙新办[2010]1号 浙ICP备09024527号 建议使用IE6.0以上浏览  
视听许可证号:1105110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30198 | 广告经营许可号:3300008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