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阵子,有位老人找到魏塘派出所中山警务室的民警戴菊芳,说是自己的房子租出去收不回来了,希望民警能帮忙调解。
在魏塘派出所记者见到了民警戴菊芳,她告诉记者,1月28号,一位姓郑的老人来到警务室,说自己在硕士街梅花弄出租好几年的房子要不回来了,租客不肯搬走。
记者从郑先生那里了解到,这事情当时是签了合同的,上面约定了的出租时间早就到期了,现在由于马上拆迁了,郑先生也免费让对方住着,现在让对方搬走也是合情合理的,但是合同找不到了。
租客吴先生说,房子到期是在去年10月份,由于自己的房子还在装修,所以眼下还要继续住在这里。那么,郑先生为什么要急着让吴先生搬出去呢?郑先生说,春节里孙子从美国回来,他出生成长在这老房子里,现在想在这里拍些照,搞些活动。郑先生要把房子腾出来给孩子用,所以让吴先生赶紧搬走。吴先生认为,房东郑先生一开始答应让他住着,一下子又不让住了,他眼下也找不到合适的地方住。本来双方关系还算友好,平时也很客气,因为这事,关系闹僵了。
一个还想住一段时间,一个不让住了,又都拿不出相关的合同。这时,民警戴菊芳的调解起了作用。戴菊芳联系了租客,做了很多思想工作,最后,吴先生同意三天内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