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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商家放“开门炮” 一上午三个人被罚
 2019年02月13日 15:50:09 嘉善新闻网
  

  昨天是大年初八,根据规定,我县禁燃区内放烟花爆竹是不允许的,可依然有商家在禁燃区内燃放所谓的“开门炮”。昨天上午,罗星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巡逻时查处了三起在禁燃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这三起在禁燃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分别发生在嘉华春晓和开元广场,三个商家因为开业燃放了爆竹。目前,涉事人员正在接受警方调查处理,警方将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条款对其进行处罚。

  民警介绍,自从我县设立禁燃区后,过年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一年比一年少了,但始终没有做到完全杜绝。今年春节期间,他们共查获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十多起,同比去年少了将近一半,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年三十、年初五和年初八。对此,民警也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我县目前禁燃区的范围是南至高铁,北至320国道,西至城西大道,东至平黎公路。另外,警方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强路面巡逻,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来源 嘉善县传媒中心   记 者 熊冰 袁震 编辑 章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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