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建设厅分别公布了2018年度“浙江省节水型单位”及“浙江省节水型居民小区”称号的名单,我县实验小学(南校区)及第三人民医院、欣达东方名嘉等6个单位、小区上榜。记者从县建设局获悉,截至目前,我县累计有16个单位和小区获省级荣誉称号。
据了解,浙江省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要求非常严苛: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居民生活用水户表率达到100%,居民用水器具漏水率≤2%,人均月用水量≤4.8立方米等。
欣达东方名嘉小区在创建时,柳洲社区、物业公司、业委会、居民齐力配合,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播放节水视频10余次,向居民传播节水知识,宣传节水产品,增强了居民水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该小区不仅重视各家各户的用水情况,更重视公共节水的相关环节,定期对公共用水器具进行巡查检修,严格杜绝水龙头跑、冒、滴、漏和公共用水随意用水现象。此外,小区还引入小区西侧的天然河水补充景观河水,并利用景观河道内的循环水和河道水浇灌绿化,节约了大量水资源,成为了该小区节水的一大亮点。
“该小区入住率已达到98.36%,人均月用水量为3.59吨,节水器具达到100%,达到了省级节水型居民小区的标准。”县建设局城建处副主任朱建平介绍,通过省级节水型居民小区的创建,实现了由“要我节水”到“我要节水”的转变,“一水多用”的理念深入人心,居民水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明显增强。
近年来,我县十分重视节水工作,在2015年出台了《嘉善县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推出奖罚举措,督促全社会节约用水。该《办法》对全县范围内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作了规定,强化城市节水用水宣传和教育,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逐步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提高用水效率。我县居民生活用水已执行阶梯式水价制度,非居民用水户严格按照要求申请年度用水计划,用水户超计划用水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制度,超计划用水将以现行水价1至3倍征收累进加价。
“今年,我县计划再创建3个省级节水型单位和5个省级节水型居民小区,提升居民节约用水理念,为启动节水型城市的创建打好基础。”朱建平表示,接下来,我县将继续开展节水型器具的推广工作,通过社区联动、器具改造、搭建宣传平台等途径,引导更多企业(单位)、居民小区参与节水创建,倡导科学用水、合理用水、节约用水,确保节水工作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