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启动“珍爱生命铁拳护航”交通安全大会战以来,我县加大了对电动车专项整治力度,电动车驾乘人员佩戴头盔的现象得到了根本性的好转,但仍有一些市民安全意识淡薄,或存在侥幸心理。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正在开展的“珍爱生命铁拳护航”交通安全大会战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从昨天开始,全县主要路口开始严查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对驾乘电动车不戴头盔的一律扣车处理。
昨天上午9时30分,记者来到县城晋阳路和谈公路口的检查点,了解交警现场执勤和电动车查扣等情况。“我们是今天早上8时30分开始执勤的,一个小时就查扣了6辆电动车。”现场执勤的交警一边向记者介绍,一边给查扣的电动车贴上标签并编上序号。
说话间,一辆电动车远远驶过来,电动车驾驶员头上并未佩戴安全头盔,只戴了一顶鸭舌帽,见路口有几名交警在执勤,就停在了路边不敢继续向前行驶。两名协辅警员立即上前,要求该名驾驶人下车登记并扣车。据悉,这名电动车驾驶人姓童,童某表示自己知道驾驶电动车要佩戴头盔,但平日里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出门经常忘记戴头盔。交警对其进行了现场教育,并告知其3天后再来取车。
昨天,不仅是在全县主要路口,各镇(街道)也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查。陶庄中队会同派出所、行政执法中队一上午查扣未戴头盔驾驶电动车24辆。惠民中队一大早便查扣了未戴头盔驾驶电动车50余辆。据统计,截至昨天下午5时,现场查处非机动车违法546起,扣留电动车612辆。县交警大队法宣科相关负责人介绍,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包括不佩戴安全头盔、没有备案登记、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此次重点对驾乘电动车不戴头盔的行为进行严查,一经发现,扣车3天,3天后可以凭本人身份证来取车。
一边是严查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一边是电动车备案登记工作仍在紧张有序开展中。记者从县交警大队了解到,我县自去年启动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工作以来,已有21万余辆电动自行车完成备案登记。
为方便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我县在各镇(街道)派出所、交警中队以及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安排了办理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窗口。
交警部门提醒市民,按照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将于3月底结束,从4月1日起暂停办理备案登记工作,对于未办理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的,要及时到办理点办理,4月15日起,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新国标查验车辆,对未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将进行查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