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药品零售店的文明创建工作被纳入我县新制定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相比往年项目更细,要求更高。为了确保药店文明经营达到相关要求,今天,县创建办会同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对我县部分药店进行了联合督查。
在县城区亭桥路、解放路上的部分药店,督查人员对标本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有关药店的文明要求,重点对药店外的停车秩序、卫生保洁、药品广告等进行了检查。 据了解,目前我县共有药品零售店212家,其中嘉善县百姓缘药品零售有限公司、嘉善长红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嘉善正大药房有限公司及浙江嘉善长春大药房有限公司是我县规模较大的四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督查人员重点走访了4家企业总店,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相关负责人。
接下来,县市场监管局作为责任单位,将通过统一整改,“回头看”等举措,进一步提升我县药店文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