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钱女士反映说,父母住在县城晋阳西路瑞景嘉苑,她每周都会去看父母,但是现在出现了一个让她烦恼的问题,就是物业收取的停车费有点偏高了,算下来每周大概要支出10多元停车费。
采访中,记者正好又碰到一位开车过来的市民,他也表示,瑞景嘉苑小区对于外来车辆的收费是过高了。
记者找到了小区物业,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目前小区入住率不到50%,房子交付也未满两年,因此还无法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当初他们和业主都是签订过一份业主手册的,上面标明:“临时停车应缴纳相应的临时停车费”,虽然手册上没有规定具体的停车费金额,但是他们的收费标准是参照2010年县发改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停车位收费的通知》来执行的,即小区内临时停车4小时内免费,4至12小时收5元,12至24小时收10元。
记者也咨询了县发改局价格管理科,相关工作人员表示,2010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停车位收费的通知》现在已经废除了。
那么,瑞景嘉苑小区物业到底有没有权自行设定标准,对小区外来车辆收取停车费呢?记者又咨询了县建设局物业管理科,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瑞景嘉苑小区的业主确实和物业签订了业主手册,这就表示物业可以对小区内临时停放的车辆进行收费,如果想要更改现有收费标准,前提是要等小区内的入住率达到50%,且成立小区业委会,由广大业主投票才能决定是否重新制定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