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县交警大队了解到,鉴于目前还有极少部分车主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办理,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做好电动车新国标实施前期相关工作的通知》,因特殊原因未及时完成登记手续的,可以在4月14日前补办电动车备案登记。
上午10点,在县交警大队魏塘中队电动车备案登记点,仍有少数市民前来补办备案登记。县交警大队法宣科民警告诉记者,目前市民正在使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后,有三年过渡期,可使用至2021年12月31日止。4月15日起交警部门将严查未备案登记的电动车。
据了解,从去年12月1日起,我县开展电动车集中备案登记工作以来,全县已备案登记电动车达到33万多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