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塘一家厂里发生了一件让厂长吃不下饭的事儿,前员工和在职员工合伙偷了厂里的东西。叫厂长想不通的是,这在职员工平时给他待遇也不错的,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情呢?
今年四月初,西塘一家厂报案称,厂里近3万多元的货品被偷了,民警一查发现,偷这些东西的不是别人,竟然是厂里的员工。今年三月份,这家厂里的员工麻某被直管领导贤某叫去,说有一件事要让他办。一听,竟然是要麻某乘着夜班人不多,把车间里生产好的成品偷运出去。
今年30来岁的新居民麻某,是这家厂的技术工人,做了三年了,一个月也有五六千元的工资,收入还算不错。一听是要做犯法的事,麻某开始也犹豫过,但是在贤某的催促下,他还是同意了。晚上,麻某按照贤某的指示,把东西偷了出来,随后,贤某拿着偷来的成品又给了一个姓石的人。石某拿到这些东西后,给了贤某9000元,贤某给了麻某500元好处费。而贤某让麻某偷的是电脑上的一个配件,市场价格每个300元,共偷了225个,石某非法获利达三万多元。
民警调查后了解到,石某原先也是这家厂里的员工,不久前,同样离职了的老同事王某和他说起厂里生产的这个配件在市面上很值钱,想捞一笔快钱,于是两人一拍即合。随后,由石某牵线搭桥找到了厂里的现员工贤某,接着就发生了偷盗产品的事。
接到报案后,民警根据线索快速破案,第一时间追回了失物,并物归原主。目前,王某、石某、贤某、麻某四人因盗窃罪,被县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