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张女士头部撞到了环西南路县公共自行车公司维修保养点的铁窗受伤,头上缝了五针。张女士认为,是铁窗高度有问题才导致她受伤,所以要向对方索赔。
在环西南路县公共自行车公司维修保养点,张女士告诉记者,这里每周二开放一次,她是知道的。自己的身高是1米66,以前维保点开放时铁窗的高度还要高,自己是碰不到的。但是这一次铁窗没有完全打开,窗沿一下子低了不少,自己没有心理准备才会撞到头。
记者也找了另外一个开放的维保点,发现这个维保点的铁窗完全开放的高度在1.8米以上。张女士向记者展示了治疗头部医疗费用的相关单据,包括伤口缝合等,共计2100多元。张女士说,自己这次撞伤是铁窗的开合高度存在问题导致的,希望相关责任单位承担医药费。
带着张女士的诉求,记者咨询了特约律师杭璐东。杭律师表示,这起事件属于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导致公民人身损害的一个侵权案件,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其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张女士受伤,自己也有一定的责任,维修保养点的铁窗管理方和所属方也应该承担责任。
记者还来到了维修保养点的所属方——县公共自行车服务有限公司了解情况。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县所有的公共自行车维修保养点都已经交给第三方外包公司进行运作。针对张女士的诉求,他们会转达给第三方外包公司——浙江百汇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并要求他们及时处理。随后,记者也致电了该外包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联系张女士协商处理赔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