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罗先生来电反映说,自己在县城某汽车经销商那里看中了一款东南DX7汽车,提车的时候和对方发生了纠纷。罗先生说,自己提车的时候,发现车的生产日期是2018年11月份,自己2019年5月份买的车,肯定是要2019年出厂的,为什么是2018年出厂的车?罗先生怀疑自己买到库存车了。于是提出,要么给他2019年出厂的车,要么把一万元定金退给他。
对于库存车的概念记者也上网进行了查询,发现,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但在汽车销售行业中确实有“库存车”这种说法,指的是库存超过一年还没有销售出去的车。这种车辆如果储藏不到位,可能会影响车辆性能。随后,记者也找到了这家经销店,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出厂半年的车子并不算库存车,当初签订协议时,罗先生并未指出要2019年出厂的车子,只说要最新款的。
为了进一步核实,记者又联系了该汽车品牌的4S店。工作人员说,离出厂日两三个月,四五个月,七八个月都是正常的。车也是分类别的,如果是进口车,时间还要长,可能在一年半到两年左右。对于罗先生的诉求,经销商方面表示,车的定金已经交付给4s店了,要退定金他们也做不了主。但是他们可以代替罗先生出面与4S店协商,让他们给罗先生一些补偿。
最终,罗先生在和经销商以及4s店的工作人员商量后,还是要了这辆2018年11月份出厂的东南DX7,并接受了4s店赠送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