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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安”双调解模式化解执行难
 2019年06月06日 08:53:35 嘉善新闻网
  

  当事人官司打赢了,却得不到执行,“法律白条”现象频出,不仅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也影响了司法公信力。本着“司法联动,资源共享,矛盾同调”的工作原则,这段时间,县法院和县公安机关紧密配合、相互协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全力以赴打赢“执行难”这场硬仗,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实现了“1+1>2”。

  被执行人卖驾驶证分数被抓

  悔不当初拘留所认错

  被执行人沈某与申请人裴某的借债纠纷案经县法院判决,沈某应偿还欠款本金及利息等16万余元,但沈某并未依法履行义务,裴某无奈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依法向沈某送达法律文书,要求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沈某均以没钱为由拒绝偿还,一副“无所谓”的态度,还与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嘉善法院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沈某下达了限制消费令。

  日前,执行法官接到海宁公安电话,原来,生活拮据的沈某迫于生存压力,卖起了驾驶证分数,不想在海宁交通事故违章处理中心使用身份证时暴露行踪。当日,县法院便作出了对沈某拘留的决定。在被收拘的4天内,执行法官与拘留所管教民警加强联络,采取多种形式对沈某做思想工作。终于,沈某主动承认了错误并让其哥哥筹款,当场履行了2万元,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6年劳资纠纷拒执行

  民警调解一朝清

  近日,县法院的调解室里,两名男子握着执法干警吴玉亭和拘留所民警夏银海的手激动地说:“真没想到这钱还能要回来!”这两名男子,一位是做工程建设的,一位是供货水泥黄沙的,这一天,他们都是为同一个被他们告上法庭的人朱某来到这里。

  5月23日,魏塘派出所收到出警通知,执勤民警来到里泽的一处建筑工地时,只见两男子在拉拉扯扯,将他们带回所里询问后,民警了解到,原来,一位是做建筑承包生意的老板朱某,而另一位就是报警人沈某。沈某曾是朱某的砖瓦材料供货商,6年前,朱某欠下8.66万元的材料费后就此“蒸发”,电话不接短信也不回。“几年来,我在他家门口都守过无数次了,真的是没办法了。”前几日听说朱某又承包了几个工地,沈某便想来碰碰运气。

  因为拒不履行法院裁决,朱某被司法拘留15日。在县拘留所,管教民警主动找他了解情况,朱某反复称家中困难。“我是真的没钱,儿子不上班,孙子孙女又都在上幼儿园,稍微赚的这些钱养一家人都不够。”管教民警在和法院对接后,了解到朱某身上除了沈某的这个案件外还有5个类似的申请执行案件,都是些建筑材料费甚至还有工地工人的报酬,总欠款金额在23万左右,因为涉及人员较多,欠款时间较长,民警希望动员其想办法偿还这6笔债务。

  在被拘留的2天里,朱某坐卧不安。原来,在他被关押后,其承包的几个工地都处于停滞状态。民警便以此为切入点与他进行沟通,“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想想,在知道你进拘留所后,你合作的供货方、工人们还能踏实工作吗?另外,如果你长期被拘留,导致停工、逾期后造成更大的损失,得不偿失,不如早日解决,争取对方谅解。”经过持续劝说,朱某也决心要偿还这些债务。在向朋友亲戚筹得23万余元后,朱某一次性清偿了这几笔债务。5月27日,朱某被提前解除拘留。

  据了解,随着法院强制执行力度的加大,县法院和县公安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紧密配合、相互协作,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今年以来,县法院承办案件送拘约113人次,提前解除27人次,促成15人履行金额共计56.07万余元,43件案件债务全部履行完毕。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用尽一切手段,动员一切力量,采取一切措施,力争法院执行案件实现良性循环,推进诚信社会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来源 嘉善县传媒中心   全媒体记者 马叶芬 通讯员 徐佳雯 潘子菁 编辑 章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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