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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没用水 水费7000元
 2019年07月01日 17:08:09 嘉善新闻网
  

  市民潘先生反映说,他在嘉善国际农商城有一处店铺出租着,可最近县幽澜自来水公司的工作人员告知他,房子有7000多元的水费欠着,再不交就要拆水表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潘先生说,这间店铺从2007年开始租给了一位卖植物的杨先生,一租就是12年。当时合同写着,水费、电费、物业费都由租客自己每个月交,到现在一直都很正常,今年6月17日,自来水公司打来电话,说把欠的1398吨水的费用交清,自己当时心里一凉,怎么会有这么多水费呢?

  接到自来水公司的电话后,潘先生第一时间询问了租户杨先生。杨先生说,他们一共租了4间店铺,每间店铺都有独立的水表,但他们只用其中一间店铺的水龙头。

  杨先生说,读数出现问题的这只水表对应的是潘先生出租给他的这间店铺,现场记者看到,这间店铺门前的这只水表读数显示,用水为1398吨,按照商业用水标准每吨五元多钱来算,这笔水费总共要7000多元,没有用过水,杨先生当然不肯交水费,但是不交水费,自来水公司自然也不同意。

  针对这件事,记者来到县幽澜自来水公司魏塘营业所咨询,一位负责人表示,杨先生租的店铺之所以会产生大额水费,可能是因为内部水管坏了,漏水导致的,差不多漏了两三个月。按照规定,水表后面用户的内部水管是归用户的,如果漏水的损失,也是用户自己承担。

  潘先生认为,如果是漏水导致这么多水费产生的话,和抄表员未能及时提醒用户有很大关系。

  记者从自来水公司方面提供的记录看到,2010年之前,这间店铺对应的水表每个月都有抄表记录,确实没什么用水,之后,由于杨先生自己要求不抄表,加上水表上有东西压着,就没有抄表了。虽然抄表员也提醒过,如果长期不抄表,不排除自来水管会因为老化产生破损。

  对此,县幽澜自来水公司魏塘营业所副所长陈建华说,最近他们把店外面放的东西全部清理了,抄表员在抄表中,当场发现水表走的很快,明显是在漏水,马上及时把阀门关了,并通知了用户。

  陈建华说,虽然用户自己要求不抄表,但是抄表员也存在一定责任。目前,经过双方协商,根据相关公司条例,他们愿意承担30%的水费,还有70%的水费还是需要用户承担,如果两个月内拒不缴费,那就要拆水表停水了。对这样的处理方案,房东和租户都不接受,他们不愿意承担这笔水费。

  那么,这些水费到底该由谁来承担呢?对此记者也咨询特约律师杭璐东,杭律师表示,用户应当及时对店铺的水管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漏水的话,要及时维修或者报水务公司维修。就目前责任比例看,自来水公司承担30%是差不多的。

  杭璐东表示,抄表员的工作是一个职务行为,他是对外代表公司进行作业的,公司内部可以对失职的抄表员进行问责,但是面对用户,还是要以自来水公司的名义来承担责任。

  那么,对于70%的水费,房东和租户该如何划分责任呢?杭律师说,作为用户一方承租人,除非有过错,比如说发现水管爆掉或者发现水管漏水,没有及时报警让房东维修,不然承租人一方是没有责任的,相应的责任由房东来承担。

  来源 嘉善县传媒中心   全媒体记者 徐子涵 秦欢 编辑 章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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