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窃了两部旧手机后,被告人饶某不珍惜自由,脱离监管,在取保候审期间开溜,妄图逃避法律的制裁。前不久,逃脱在外的饶某再次被抓获,他将面临的是法律更为严厉的惩处。
事情还要从2016年6月说起,刚刚成年的饶某在我县某公司的宿舍楼内翻窗入室盗窃,窃得张某放在床上的一部黑色杂牌手机,以及被田某放在床上的金色OPPOR9手机,这两部手机共计价值人民币3200余元。
案发后,饶某声称OPPO手机被自己不慎遗失,而黑色杂牌手机被扣押并还给了田某。因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检察院很快以盗窃罪将饶某起诉至嘉善法院。案件的承办法官表示,饶某有坦白情节,且归还了部分赃物,若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有可能仅被判处缓刑。饶某当时满口答应,“肯定配合法院,传讯时一定及时到案。”然而,令人没想到的是,这起简单的案子来了个“神转折”:饶某在被取保候审期间,竟然一声不响地开溜了。
被告人意外脱逃,嘉善法院只得中止审理此案。今年6月中旬,逃脱在外的饶某被重新抓获。因其在诉讼期间脱逃,且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近日,嘉善法院依法审理后对饶某作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200元的一审判决。
法律不是儿戏,容不得任何人挑衅。饶某逃避法律的惩罚,为此所付出的代价是沉重的,等待他的是一年的煎熬和悔恨的铁窗泪。(文中人物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