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县在驾驶电动车的管理上下了很大的功夫,其中有一条就是对电动车载人的问题上有了明确的规定。驾驶电动车违法载人的可处以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车。但是最近有个人,也是驾驶电动车非法载人,可到最后不是警告罚款或者扣车,而是被拘留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日前,西塘交警中队民警吴爱华带领辅警陈育等人在西塘镇宏福路、农工商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违法载人的黑色电动车正自北向南驶来。陈育拦停了驾驶人,跟他说明违规载人,要进行现场处罚,但是对方不予理睬。在对违法载人的电动车驾驶人进行教育的过程中,对方拒将车钥匙交给民警,于是陈育让他直接将车推至马路对面的受理点接受处罚,而就在这时,出现了让他意想不到的一幕。驾驶人直接掉头驶离了,还把陈育带倒了。
辅警陈育因摔倒在地,身上多处地方受伤。经调查,这个冲卡的驾驶员姓黄,今年31岁,山东人,平时居住在姚庄。当天,他向朋友借了电动车送另一位朋友去西塘汽车站,被交警拦下时因害怕车子被扣,没法向朋友交代,于是就冲卡逃跑。
逃肯定是逃不掉的,第二天,黄某就被西塘派出所查获。黄某可能想不到,原本违法载人只要接受现场教育并罚款20元就行了,而如今,他因阻碍警方执法,被处以行政拘留六日。
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份,黄某曾因未佩戴头盔驾驶电动车被处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