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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去足浴店洗脚却被砸伤头
 2019年09月18日 15:29:10 嘉善新闻网
  

  一位来自江苏的吴女士反映说,日前,她到县城谈公路上的一家足浴店洗脚,结果,这脚还没洗,就被一块木板砸到了,现在大半个月过去了,双方关于赔偿方面的事宜一直没有谈拢。

  吴女士说,事情发生后,店方把她送去医院治疗,医生诊断出来她多处挫伤,需要留院观察,还给她开了10天的病假条,不过第二天吴女士就出院回了江苏,在当地的医院又看了两天,之前在嘉善医院看的800多元医药费是店家出的,而在江苏医院看病的费用可以用医保,所以,她也没让店家赔。但是,她觉得,这几天产生的误工费需要对方赔偿,她是做工程的,晚交工一天的费用是3000多元,看病一共花了3天,所以算下来大概要1万元。

  对这件事情,足浴店方面是怎样的态度呢?记者也来到了这家位于谈公路上的足浴店。曹经理表示,现金补偿方面,最多只能给她1000元,误工费大概估出来的价格就这么多。

  对吴女士要求的1万元的赔偿金额是否合理?记者咨询了特约律师杭璐东。杭律师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如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他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对于误工费的赔偿是参照消费者本人的合法收入来算的,如果有固定收入的,则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不过需要当事人出具相关证明。像吴女士是自己做生意的,没有固定收入,可以按照浙江省统计局公布的浙江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标准来计算,一般是参照144元每天的标准来进行赔偿。天数是按照医生出具的,需要务工的时间来计算。

  编后话:索赔还得按照规定来,一天赔偿144元,10天就是赔1440元,如果吴女士接受这个金额,应该和店家还有协商的余地,不管怎么说,赔多少钱是一方面,开店做生意,安全工作确实得做好,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来源 嘉善县传媒中心   全媒体记 者 徐子涵 赵伟双 编辑 章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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