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嘉善新闻网  >  嘉善新闻  >  民生

轿车自燃 民警及时处置
 2019年11月05日 16:19:59 嘉善新闻网
  

  秋季天干物燥,要注意消防安全!最近,惠民街道华山路、金嘉大道路口有一辆轿车在行驶途中突然发生自燃,正好被巡逻经过的民警看到,立马进行了处置,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当天早上8点多,魏塘派出所民警蒋寅佳带着两名辅警在巡逻时,发现一辆别克轿车停靠在路边,引擎盖正在冒烟,不时有明火出现,司机正一筹莫展。蒋寅佳看到后,马上在处警车上拿了两个灭火器,对正在燃烧的汽车进行灭火。几分钟后,火被成功扑灭。

  记者事后了解到,这辆汽车自燃主要是由于油路、电路、机械故障等引起的。 秋冬季节天气干燥,静电打火也可能是导致汽车自燃的原因。对此,民警也希望广大车主要及时检查自己的车况,车上要配备灭火器,遇到突发事故,必须要及时靠边停车,拨打119或者110。

  民警还提醒,要有效预防汽车发生自燃,就要勤检查油路和电路,及时发现油路和电路的破损,杜绝发动机舱着火。车内莫放香水、打火机这些易燃易爆物品,还要注意老花眼镜等物品,因为它们会把光线聚焦,点燃车内物品。不要把车停在树底下、草丛旁等位置。高温的发动机和排气管容易把旁边的易燃物点燃,尽量把车停在阴凉的地方,远离易燃物。

  来源 嘉善县传媒中心   全媒体记者 徐子涵 钟诚 编辑 章永红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专稿,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

最嘉善微信、in嘉善APP,扫一扫!期待您的关注!
分享到:
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顾问 | 版权声明
中共嘉善县委宣传部主管 嘉善县广播电视台 嘉善县新闻信息中心联办
浙新办[2010]1号 浙ICP备09024527号 建议使用IE6.0以上浏览  
视听许可证号:1105110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30198 | 广告经营许可号:3300008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