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张先生反映说,前不久,他给孩子在县城一家酒店办喜酒,期间手机不见了,之后一直没有找到,他觉得,商家有责任。
张先生说,他当时是去了二楼餐饮部的厕所后发现手机不见的,是遗忘在厕所里了。由于当时时间还早,除了一楼的早餐餐厅,酒店里几乎没什么人。等发现手机不见再回厕所找的时候,已经找不到了,于是马上报警。并要求查看酒店的监控录像。
记者从当时二楼过道的监控录像中看到,有个男子从餐厅走了出来,由于当天也有人在这里办喜酒,大厅里搭起了屏障,正好遮住了这两个摄像头。
张先生说,遗失的那部手机价格在4000元左右,才用了没几个月,手机遗失在酒店里找不回来,他觉得酒店安保措施不到位,有责任。
记者了解到,酒店的餐饮这部分是外包经营的,餐饮部的一位经理表示,后续他们会跟酒店方面商量,考虑多设置几个监控探头。 那么,商家是否有责任呢?记者也咨询了特约律师杭璐东,他表示,如果有证据证明,有人将遗失的手机占为己有的话,可能会构成侵占罪,但是商家在法律上是没有责任的。因为类似手机项链这些贵重物品公民个人对自己的财产有直接保管责任,作为酒店经营方或者管理方来说,法律上讲,是没有保管消费者财务的责任的。
记者从罗星派出所了解到,目前,警方仍在查找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