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日《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后,我县全面开展了文明养犬宣传工作,对家养犬只进行登记、检疫,对流浪犬只进行收容。目前,养犬重点管理区犬只准养审核登记已超95%。
今天上午,罗星综合执法中队组织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在嘉善两馆东门旁的草地上,原本流浪狗不时出没的现象已经消失,工作人员在入口、花坛等地插上了文明养犬的宣传牌,向过往市民宣传文明养犬知识。在善商大厦,工作人员除了张贴标语外,还向保安仔细宣传了文明养犬要求,督促保安监督、劝导。
据了解,善商大厦之前存在一些私带宠物狗入内的行为,对楼内秩序产生了一定影响。目前,罗星综合执法中队已在绿道、公园等公共绿地安装地插宣传牌400多块,在政府机关、图书馆、商场等公共场所,张贴宣传标语100余张,并发放了宣传手册6000余册。
据了解,我县的外环西路—外环东路—平黎公路—嘉善塘—永丰桥港—白水塘—嘉善大道—科技大道—城西大道合围区为养犬重点管理区,通俗地讲,就是整个嘉善城区。在这个区域以外的,属于养犬一般管理区域。
到11月10日,我县养犬重点管理区内通过准养审核登记2956个,占养犬总户数的96.9%;捕捉收容流浪犬1116只;查处违法养犬案件154起,罚款6360元。一般管理区养犬数量为16147只,已完成免疫9860只。
与此同时,根据《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存在未使用两米以内束犬绳(链)牵引、未为大型犬只佩戴嘴套等行为,应由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若拒不改正,可没收犬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