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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第四季度住宅小区考核工作启动
 2019年11月29日 10:59:32 嘉善新闻网
  

  昨天,记者从嘉善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上获悉,即日起,我县第四季度住宅小区考核工作启动。这是《嘉善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及《嘉善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施行之后的首次考核。

  县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共有36家物业服务企业和所服务的项目接受考核。根据今年10月施行的《嘉善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将分不同层面进行考核。针对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考核内容包括基本要求、房屋管理、共有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绿化养护、物业收费及公共收益管理、社区文化建设、小区文明创建、社区意见等10个方面;针对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考核内容包括环境卫生、共有设施设备维护、绿化养护、日常维修、小区文明创建等5个方面。

  针对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根据《实施细则》,各镇(街道)按照相关考核评分细则、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及行业规范标准实施考核,并结合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考核评估,最后报送至县建设局。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则由县建设局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考核结果出来后,我们将根据考核等级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补贴。”县建设局物业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考核等级标准如何认定?《实施细则》针对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小区划定了相应标准。据了解,考核等级共分合格、良好、优秀3档,分别对应60分(含)及以上、80分(含)及以上、90分(含)及以上。

  是否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也是小区享受奖励或补贴的一个重要指标。据介绍,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年度考核优秀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的住宅小区,县财政给予5万元奖励;年度考核良好且积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的住宅小区,县财政给予3万元奖励。优秀住宅小区推荐参加嘉兴市示范住宅小区评选,获得市级及以上示范住宅小区称号的由县财政给予8万元奖励。

  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保障性住房小区和拆迁安置房小区,年度考核等级在对应收费等级合格以上,且积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小区,按小区规划总建筑面积实施政府物业费补贴,年度考核良好的补贴标准为0.15元/平方米/月,年度考核合格的补贴标准为0.1元/平方米/月。此外,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达到一定考核等级,也能享受一定的物业费补贴。

  同时,《实施细则》也明确了不予政府奖励和补贴的情形,如: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擅自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未按要求公示上年度小区公共收益支出情况,电梯、消防、监控等设备瘫痪后经督促仍未及时维修整改等。

  小区物业管理是城市民生工程的重要一环,也是城市管理和社会建设矛盾集中体现的领域,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已成为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县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顾宏伟表示,将以此次物业考核为契机,通过着力打造“干净整洁、管理有序、方便顺畅”的物管小区,让广大市民切身感受到物业提升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变化,共同推动全县物业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来源 嘉善县传媒中心   全媒体记者 赵莉勰 通讯员 缪建平 编辑 章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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