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诈骗案,犯罪嫌疑人最终受到法律惩处,去吃官司了,但是被害人被骗走的钱财想要追回来就有难度了。昨天,家住上海的冯先生通过我县警方追回了20万元损失,他连说,真的想不到!
2018年2月份,冯先生经人介绍认识了在我县工作的刘某,委托他帮自己在嘉善买房子。结果,刘某以买房子交定金为由,骗取冯先生现金30万元,之后,又以交契税、更名费为由,骗取冯先生8500元。
后来在接触中,刘某又向冯先生谎称,自己在政府机关有关系,有能力把冯先生老婆的工作从湖北调到嘉善,但是需要费用39万元,冯先生信以为真。
短短半年时间,冯先生总共给了刘某70多万元,但结果,房子没有买,老婆工作也没有调,事情很快穿帮了,冯先生马上报了警,我县警方调查发现,这个刘某涉嫌以类似的手段诈骗了好几个人。但是,对于诈骗所得的钱款去向,刘某一直交代不清,不肯退还,之后,刘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逮捕,冯先生损失的70万元始终一点都拿不来回,直到一个人的出现。这个人是警方后来侦查中得知的不当得利当事人董某,他先后收取了冯某的20多万元,经过民警对董某做思想工作后,董某也觉得这些钱财来路不正,受之有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证据证明确属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公安机关应该主持,把合法财产依法返还给被害人。最终,冯先生通过警方追回了20万元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