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宋先生反映说,自己在县里一家房产公司上班,7月份,单位里在一家供水站买了100张水票,现在票还没用完,店家却失联了。
宋先生说,自己是今年7月份在嘉善思琦供水站买了10元一桶的桶装水水票100张,到目前为止用了20多张,十一月中旬起,联系不上店家了,找上门去一看店都没了。
宋先生表示,现在还有70多张水票,相当于要损失700多元。
记者拨打了水票上的订水热线,但是两个号码都无法打通。目前此事已由县商务局进行处理。据县商务局调查发现,宋先生购买水票的这家善思琦供水站在家英小区191号位置,是一名姓周的商家从姓万的商家那里接手过来的,但目前店里的营业执照还是姓万的这个人的名字和信息,宋先生的100张水票是从姓周的这个人手里买来的。
针对这样的情况,记者也咨询了律师。律师说,消费者碰到这种民事纠纷的情况,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或者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如果店家之前的宣传卖水票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想圈钱,那就涉及刑事犯罪了。而对于已经把店转让的万先生,由于营业执照还是万先生的名字,所以,万先生的责任也是跑不了的。
目前。警方已经介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