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民顾先生因为有人借钱不还,把对方告上了法庭,然而官司打赢了,欠款也拿到手了,法院却要求他出一笔7万多元的利息税,这是怎么回事呢?
“根据嘉善县人民法院公布的职业放贷人名录,发现申请人顾某某属于职业放贷人,我们就向嘉善税务部门寄送了向职业放贷人顾某某收取利息税的信息告知书。”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员武圣涛告诉记者,这是一起强制执行要回借款的案件。原告顾先生和被告黄某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了本金和利息,黄某根据协议把33万多元利息支付到法院,但是在发放执行款的过程中,法院要求顾先生交了一笔76000多元的利息税。
什么是“职业放贷人”?
武圣涛介绍,这是指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的,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截止到去年年底,被我县人民法院纳入职业放贷人名录的共有22人,其中就包括顾先生。这7万多元利息税也是嘉兴地区作为单笔税收最大的执行案件利息税,并且执行全部到位。
今年6月份,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印发了《关于对职业放贷人征收税费的会议纪要》的通知,这对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规范民间借贷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利于社会和金融秩序的稳定。
武圣涛提醒广大市民,在个人需要借贷时,千万要谨慎,建议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借款,并且仔细了解法院发放的职业放贷人名录,以免陷入高利息借贷的泥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