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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起,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提升
 2020年01月03日 09:27:41 嘉善新闻网
  

  日前,记者从县人社局了解到,2020年,我县将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从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所提升。

  县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1月1日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20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25元,涉及调整人数有4万多人。对于我县特殊困难群体利益,政府将以更大力度“掏腰包”为这一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及低保边缘户等困难群体,个人缴费部分由当地财政按规定给予补贴:对于选择500元/年缴费标准的,给予全部补贴;对于选择其他缴费标准的,按照个人缴费总额的65%标准给予部分补贴。另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明确为四档,分别为500元、1800元、2600元、3300元,采取缴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和财力状况,合理调整缴费补贴水平。

  另外,我县还将对高龄老人采取倾斜补贴,对65周岁以上(只享受基础养老金人员为70周岁)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发放养老金补贴40元,8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养老金补贴90元,9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养老金补贴150元。

  来源 嘉善县传媒中心   全媒体记者 郁丽芳 编辑 章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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