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上午,《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工作部署会在县会展中心召开。
会议传达贯彻了《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强调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实施的重要性、实效性和时间性。要立足本职,迅速形成贯彻落实《条例》实施合力,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和工作机制,制定完善的《条例》配套制度,形成各级各部门全力推进文明促进工作的生动局面。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工作目标,树立“一盘棋”观念,形成实施《条例》的强大合力,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制定实施,填补了嘉兴市全面、系统规范文明行为促进方面的地方立法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