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元旦起,《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今后,查处不文明行为有了法律依据。那么,这部地方性法规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它的施行对我县文明城市创建会产生哪些影响呢?记者专访了县文明办副主任仇桂珍,请她对条例做解读。
《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适用范围?
县文明办副主任仇桂珍:《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覆盖嘉兴市五县两区,嘉善县也要遵照条例中的规定来执行。整个条例一共有26条,从条例整体框架和内容上看,它一方面倡导市民践行一些文明行为,比如说参加一些志愿服务、争当大家身边的好人、选送身边的最美人物、开展无偿献血以及奉献社会爱心等。另一方面,也是要通过条例,对一些不文明行为做出一些惩罚。在这次条例当中,非常明确地对市民出行、居住以及在公共场所的行为作出了一些规定。
《条例》中鼓励的文明行为见义勇为、无偿献血、自愿捐献造血干细胞、遗体、人体器官(组织)、参加志愿活动、设立志愿组织、扶贫、助学、救孤等慈善公益活动。
《条例》中禁止的不文明行为从建筑物、车辆上向外抛撒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浏览手持电子设备、嬉闹;
不按公共停车泊位标识方向停放或者越线停放机动车;
妨碍他人使用机动车公共充电桩;
机动车进入绿道,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外的非机动车进入步行绿道;
在医院、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公共场所喧哗;
每日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禁止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等。
条例中哪些内容是嘉善在创建文明城市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呢?
县文明办副主任仇桂珍:应该来说,条例中对一些不文明行为的处罚比较倾向于文明出行方面。另外,对市民文明居住以及公共场所的一些文明行为都作出了明确的要求。例如,不能够越线停车,如果说停车位内有车头方向标识,一定要按照箭头的方向标识进行停车;楼道中严禁乱堆乱放,堵塞消防通道等。
如何保证条例的有效实施?
县文明办副主任仇桂珍:条例的颁布实施有一个不断完善和成熟的过程。根据条例,相关单位将会做一些责任分工,严格执法。执法过程中,会借助一些高科技的视频探头,并且借助社会力量进行共同监督。比如说车窗抛物这样的不文明行为,是非常随机的,需要广大市民检举揭发,共同促进大家对车窗抛物危害性的认识。
针对《条例》,后续还会有怎样的实施计划?
县文明办副主任仇桂珍:下一步,我县会强化执法。遇到一些不文明行为,首先是以劝导为主,在劝导无效的情况下,肯定就要严厉执法,按照条例中所规定的来执行。同时,部门当中,我们也建议开展一些相关的联合执法,构建强有力的执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