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罗星派出所对辖区内一名隐瞒途经疫区的女子进行了行政处理,并配合社区将其送到了集中医学观察点。这是自嘉兴市冠状病毒肺炎防控领导小组9号令发布以来,我县开出的首张罚单。
据了解,该名女子1月22日从嘉善出发,自驾前往温州。1月28日,该女子又前往宁波,并于2月3日回到嘉善。在工作人员排摸询问时,该女子隐瞒了其到过温州的事实,只说自己是从宁波回善。之后,工作人员又两次通过电话向其核实信息,该女子均未改口。“后来,民警通过数据分析,发现这名女子应该在温州活动过,之后再次跟她确认。在证据面前,这名女子终于承认去过温州。”罗星派出所副所长陈皓介绍。
随后,这名女子被送往我县集中医学观察点进行观察。2月5日,罗星派出所民警将警告处罚通知书交到了该名女子手中,对方表示十分后悔,不应该存着侥幸心理,枉顾他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警方呼吁,希望广大市民能够积极配合我县的疫情防控工作,对个别已自行返回嘉善的与湖北等重点地区人员接触过的,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过的人员,一经发现,要立即向居住地所在镇(街道)、开发区报告,并由镇(街道)、开发区集中到医学观察点隔离观察。对不主动报告、故意隐瞒来自或途经疫区回善的人员,公安机关将决不手软,坚决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