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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安全返程复工

必读!嘉善复工企业员工居住要满足这些要求!
2020年02月12日 16:12:00 
  

近期,嘉善部分符合规定要求的企业

已经在有条件复工

伴随着企业复工

外来务工人员居住问题

成为大家关心的热点

对于这一问题

嘉善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给出了权威、准确的答复

1
在善居住或住宿要求
适用范围:经审核同意复工企业返回嘉善的务工人员
(一)在嘉善原租房入住,需符合四项条件:
1.持有有效本人身份证;
2.持有与原房屋出租人签订的租房协议或有证据证明双方在两个月内曾有租房约定的(如:房租支付记录);
3.与用工企业签订承诺书;
4.遵守居家自律隔离观察相关规定,并向村、社区报告。
(二)旅馆住宿条件:
1.持有有效本人身份证件;
2.与用工企业签订承诺书;
3.遵守居家自律隔离观察相关规定。
(三)企业新录用员工租房居住,由用工企业落实居住地,并符合以下条件:
1.出具承租人有效本人身份证;
2.遵守居家自律隔离观察相关规定;
3.与用工企业签订承诺书;
4.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按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申报登记。
租住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任何单位、旅店及个人都不得以疫情相关理由予以拒绝,如有违反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予以处罚

2
在善务工人员居家观察隔离期间责任约定
(一)用工企业责任
一是用工企业需明确规定,确定居家自律隔离观察期间员工及其随同人员必须遵守相关防疫要求;
二是确定专人监督居家自律隔离员工及其随同人员遵守防疫居家观察规定,对违反规定行为及时制止并处理;
三是主动帮助解决员工居家隔离期间的日常生活所需。
(二)出租人责任
一是对居家自律隔离的务工人员进行监督,并帮助解决承租人居家自律隔离期间的实际困难;
二是发现居家自律隔离人员违反规定,第一时间通知其工作单位,并报告所在地村(社区)记录;
三是出租人应要求承租人作出遵守防疫要求的承诺,若不遵守防疫要求,出租人有权解除租房协议。
(三)员工责任
一是返回出租房屋的外来务工人员应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并如实填写《承租人基本情况登记表》,签订承诺书。在疫情未解除期间不串门、不聚餐、不集聚,不出入公共场所,严格遵守卫生防疫要求;
二是居家自律隔离观察期间,保证本人并约束随同人员严格遵守居家观察期间的各项约定,不擅自外出。同时应注意勤洗手、勤开窗通风,每天早、晚各一次测量体温,登记健康状况,如实上报健康状况信息;
三是工作变动、居住地点变动的,应主动向所在地派出所和村(社区)报告。
(四)村(社区)责任
一是在所辖区域内对出租人和承租人开展疫情防控宣传;
二是督促房屋出租人、外来务工人员签署有关防疫要求承诺书;
三是监督出租人和用工企业严格履行新返承租人居家自律隔离观察要求;
四是为外来务工人员在居住地出入和生活提供方便服务。
以上工作要求视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