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2.开展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野生动物餐饮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活动的;
3.违法在禁渔期、禁猎期、禁猎区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
4.生鲜、肉类市场存在应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行为的;
5.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防护产品、药品、医疗器械的;
6.生产销售有毒、有害或者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
7.废弃口罩、防护服等防疫医疗废物未依法处置的;
8.恶意诽谤、侮辱抗击疫情英雄模范的。
联系方式
1.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
(1)拨打021-69726525提供线索(工作日9:00-16:30),非工作日时间拨打电话的,可根据语音提示留言;
(2)发送电子邮件至QPJCYGYSS@163.com提供线索;
(3)将线索材料邮寄至:上海市青浦区华乐路399号。
2.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
(1)拨打0512-12309检察服务热线或0512—63412000提供线索(工作日9:00-17:00,非上班时间拨打电话,可根据语音提示留言);
(2)发送电子邮件至szwjgyss@163.com提供线索;
(3)将线索材料邮寄至: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高新路800号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3.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检察院
(1)拨打0573-12309检察服务热线(上班期间专人接听,非上班时间拨打电话,可根据语音提示留言);
(2)发送电子邮件至zjjsgyss@163.com提供线索;
(3)将线索材料邮寄至: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嘉善县车站南路869号)。
市民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检察机关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