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新闻网6月30日讯 记者昨天从县供电部门获悉,7月1日起,我省将执行城乡居民阶梯电价新规定,我县同步实施。那么新规实施后,给我县居民的电费支出会带来哪些变化呢?
新规最大的变化是从现行按月用电量累进加价调整为按年用电量划分三档阶梯式累进加价:
第一档,年用电量在2760度及以内的,电价不调整,每度仍为0.538元;第二档,年用电量超过2760度到4800度的,超出部分每度加价5分钱,为0.588元;第三档,年用电量超过4800度的,超出部分每度加价3角钱,为0.838元。
实施居民阶梯电价的范围为我县城乡“一户一表”居民用户,从年用电量来看,此次电价调整对我县大部分居民的电费支出没有太大影响。
县供电局客服中心常明表示,我县95%的用户月平均用电量是达不到省物价局规定的第二档的阶梯电量。所以说,对这95%的居民用户每月的电费支出是没有影响,甚至是相比以前来说电费支出会稍微有所减少。
常明表示,按照新规,只要全年用电量不超过2760度,相当于平均每月不超过230度,就不用累进加价。而按照原来的阶梯电价规定,用户每月超过50度,就要累进加价。因此,新规对于多数居民来说,是得到了实惠。同时,对于我县部分安装了峰谷电表的居民来说,仍然按照峰谷电标准收费,但对于超出各档年用电量的部分将根据总量来加收费用。“假如某个用户他一年用电量达到了2800度,那么超过2760度的部分是40度,那么他第一阶梯电量加价就是40度乘以0.05元,一共要加价两元,而他使用了多少峰谷电量与阶梯电量支出是没有关系的。”常明解释说。
记者同时了解到,由于新规是7月1日开始执行,今年实际上只有半年,所以,今年居民的阶梯分档电量,按全年分档电量标准的一半确定。对于低保户等,仍可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为了让居民及时掌握自家用电情况,7月1日后,县供电部门将发放新的电费通知单,在备注栏内会特别增加“剩余年可用分档电量”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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