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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建”创建】我县实施党员干部“零违建”报告制度
  2014年06月24日 17:07:59  嘉善新闻网

  嘉善新闻网6月24日讯 今年5月,嘉善县出台实施党员干部“零违建”报告制度,现在,党员干部违建自查工作基本结束,全县5739名党员干部自查了违建家底。

  在我县开展的党员干部违建自查工作中,包括县管科级干部、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在内的党员干部都填写了《嘉善县党员干部违法建筑自查登记表》,其中,58名党员干部主动报告了违建情况,并承诺限期拆除。接下来,我县将整理党员干部上报情况,在全县范围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为:84133337。

  县“三改一拆”办副主任杨伟明说,党员干部有违建情况的,在7月25日之前必须自行拆除,同时他们也对申报情况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核查、核实。

  根据《嘉善县关于实施党员干部“零违建”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对隐瞒或遗漏不报的党员干部,一经发现查实,将按照管理权限,由相应的组织(人事)、纪检部门进行约谈;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党员干部,给予公开通报;对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来源 嘉善广播电视台    记者 陈瑜 杜皓  编辑 董玲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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