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我县举办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班,邀请各镇(街道)及县级有关部门和派驻(出)单位的近50名“一把手”共同参与学习研讨,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从而更好地支持、推进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要求。今年以来,我县通过全面推行基层纪检组织“履职清单”制度,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攥紧拳头突出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实实在在的“成绩单”促“三转”要求落地,赢得群众的肯定支持。
以主体职责落实为基础,助推“三转”工作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与经济发展、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在专题研讨班上,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长沈秋明在专题辅导中阐述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的重要性。
近年来,纪检监察工作涉及的面越来越广,战线越拉越长,任务也越来越重,许多工作大大超越了纪委的职责边界,出现了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象。在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转型期,我县及时跟进、迅速调整,全县各级党组织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中,各级党组织“打头阵”切实挑起主体责任重担,各单位“一把手”亲自“挂帅出征”,定期向上级纪委汇报作风建设、责任制落实等情况,种好各自“责任田”,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今年以来,全县已有16家单位主动向县纪委汇报了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
以“履职清单”为载体,找准监督重点
记者获悉,作为纪检监察系统“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重要举措之一,县纪委全面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取消或不再参与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等101个议事协调机构,仅保留或继续参与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县考评工作委员会等18个议事协调机构,真正攥紧拳头,突出主业主责。
划清权责界限、切实转变职能,归根结底是为了更好地履职担当。除了及时、主动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全面推行基层纪检组织“履职清单”制度,梳理完成了岗位职责清单、重点工作清单、个人承诺清单等“三份清单”,进一步明确了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真正肩负起自身监督职责。
两个月前,魏塘街道纪委委员、监察分局副局长李维佳收到了一张街道纪委的年度“重点工作清单”。“一共8大项,每项分解为若干具体措施,有完成时限;每条措施后配有实施进程记录表,实行销号制。”李维佳认为,这种“挂图作战”的履职方式,实际上是在倒逼纪检组织动脑筋想办法,创新履职的方式方法,从而更加科学有效地开展监督。
以注重“事后监督”为着力点,强化执纪问责
近日,一份《关于规范镇(街道)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建设的意见》下发到了各镇(街道)领导班子手中,意见统一规范和调整了镇(街道)招标采购交易管理的组织架构,统一规范和强化了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责任。这项工作是纪检监察组织将工作重心从“全程监督”向“事后问责”转变的一个缩影。
改变过去事前、事中、事后全程介入的做法,全县纪检监察组织把事前、事中的监督职责交还给业务主管部门、职能科室,更多地通过对职能部门、职能科室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执行结果的有效性和操作过程的廉洁性进行监督,把职能回归到问责问效问廉上来。
“‘监督、执纪、问责’是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履职的三大关键词。”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毛永忠表示,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将根据职责要求,更多地将监督精力放在事后纠错上,放在防止监管缺位上,聚焦监督重点,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