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过修订完善,我县出台了《嘉善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新办法进一步扩大奖补范围,将一事一议奖补资金范围扩大到村容村貌改造、村级公益事业的修缮类管护项目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生产经营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拓展。进一步提高奖补比例,对县级重点扶持村、其他村列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的项目财政奖补比例分别达90%、80%,减轻了村级集体经济负担。进一步延伸奖补内容,在建安投资和各项中介费用支出的基础上,将办理产权证书过程中发生的合法、合理支出纳入财政奖补内容。进一步倾斜奖补扶持,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与县第四轮强村计划紧密结合,将30个第四轮县级重点扶持村列为优先奖补对象。进一步明确奖补程序,奖补项目坚持规划先行、先议后筹、先筹后补、以奖代补的原则,按照村民议定、村级申报、镇(街道)审核、县级同意(省级备案)、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申请结算的流程进行。进一步加大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绩效管理体系,形成项目“建前有目标、中间随机评、建后有报告、结果有总结”的闭环管理体系。
此前,县财政局从奖补项目管理端入手,加快支出进度,缩短管理流程,带来项目效益产出的“快效应”。针对传统项目资金拨付进度与项目推进不匹配的情况,改变“计划+进度”计划拨款模式,探索建立“招投标金额+进度+需求”拨款模式。同时,改变年终一次性发文结算、拨付财政奖补资金模式,通过“调度款+函件+年终决算”实现“建完一批、验收一批,审定一批、拨付一批”,提高资金拨付效率。
2019年,全县各镇(街道)申报一事一议项目40个,立项项目26个,验收历年项目23个,均创历年之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