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嘉善县工商局注册窗口当场受理嘉善县新千年木业有限公司以450万元的股东债权转增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申请,并依法予以核准登记。
今年4月,浙江省推出了《浙江省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该文件规定:“允许境内债权人以其对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管辖的内资公司享有的债权向被投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将持有的对被投资公司的债权转换为被投资公司的股权,”这项举措为我县企业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创造了条件。
自文件颁布实施后,嘉善县工商局积极开展学习宣传,并组织全县招商办证人员召开专题培训,传达文件的相关精神,并要求在辖区内做好专题的调研工作,了解有债转股意向的企业情况。同时,专门走访了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中介机构了解企业情况并沟通有关具体的审计、评估和验资工作。嘉善新千年木业有限公司是2005年11月依法设立的内资有限公司,原注册资本50万元,这次政府出台了这么一项政策,该公司股东首次以其合法持有的450万元债权转增注册资本,成为我县首家享受到这项新政策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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