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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上创新团队及其核心成员享受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2011年01月11日 15:14:09  嘉善新闻网  
 
  创新团队及其核心成员享受的的具体优惠政策有以下12条:
  1、经认定,对创新团队及其创新项目给予20—100万元的创新资助。其中列入国家重点创新团队的,给予100万元资助;列入省重点创新团队的,给予60万元资助;列入市重点创新团队的,给予30万元资助;列入县重点创新团队的,给予20万元资助。同时获得以上两个创新团队称号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
  2、重点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年薪在10万元以上的,其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三年内全额奖励给个人。
  3、重点创新团队核心成员享受3年政府补贴,具体为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正高职称每人每月800元、硕士或副高职称每人每月600元。
  4、重点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在我县购买首套住房,县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助。创新团队核心成员未购买住房,可申请人才公寓解决,免费安排100平方米左右的公寓,居住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创新团队核心成员未有住房的,也可自租公寓,县财政给予5年租金补贴,租金补贴具体为博士或正高职称的每人每年1万元,硕士或副高职称的每人每年5000元。
  5、支持鼓励重点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出国(境)参加短期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县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有计划给予资助。资助标准视出国经费按70%比例确定,创新团队核心成员每人每年最高为1万元。
  6、重点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在医疗保健服务方面享受照顾,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劳动保障部门制定具体办法。
  7、妥善安排重点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的随迁配偶。其配偶原有工作的,由人事、劳动保障部门配合引进单位帮助或优先推荐进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单位工作;对原属事业单位身份的,由政府职能部门按相关对口专业和年度安置计划安置,情况特殊的可以在单位编制限额内“先进后减”,在当年度自然减员中冲抵。没有工作的,原则上由引进单位妥善安排。
  8、重点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的随迁子女,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就近入学原则,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到居住地或父母工作地学区内公办学校就读并享受本行政区域学生就读的同等待遇。子女系普通高中学生的,可根据个人意愿和原有基础,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优先安排到省级重点高中就读。
  9、外籍的重点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及其随迁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公安部批准后,由公安机关为其发放《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对尚未获得永久居留证的,可凭《外国专家证》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外国人居留许可或2—5年有效期的多次往返签证。
  10、具有中国国籍的重点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及其配偶、子女、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可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居住和落户。
  11、重点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及其配偶子女,按我县现行政策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权利。用人单位在为重点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的基础上,可再购买商业补充保险。
  12、重点创新团队创办企业,在融资、税收、土地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所办企业的产品,符合政府采购产品目录和标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在同等条件下实行政府优先采购。
 来源  作者  编辑 张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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